其他特殊印章
个人名章:个人使用的印章,多用于书画作品、私人文件确认,法律上需结合签名才具有完力。
专用印章:如学校的 “学籍专用章”、医院的 “医疗证明专用章” 等,特定机构的专项业务使用。
准备刻章材料(核心步骤)
基础证件:
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企业预审章,若为新注册企业,需提供市场监管局核发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);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若委托他人办理,需额外提供《委托书》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)。
其他材料:
部分地区要求提供企业章程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政府 / 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机构代码证。
公安备案申请
登录当地 “公安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” 或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,填写《印章刻制备案申请表》,提交上述材料;
公安部门审核材料无误后,出具《印章备案回执》,明确印章的规格、样式(如字体、五角星大小)及 13 位防伪编码(2015 年后全国统一要求)。
流程与公章类似,但需注意功能专属化:
财务专用章:需标注 “财务专用章” 字样,尺寸通常为方形(2.2cm×2.2cm),制作时需与企业税号、名称关联;
发票专用章:椭圆形(长轴 4.0cm,短轴 3.0cm),必须包含企业名称、税号和 “发票专用章” 字样,样式需符合税务部门规定;
制作后需同步在企业内部登记用途,避免超范围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