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禁私自刻章,否则涉嫌违法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和《刑法》,未经备案私自刻制公章(尤其是企业公章、政府公章),可能面临拘留、罚款;若用于诈骗等犯罪行为,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妥善保管,避免遗失或滥用
公章应指定专人保管(如行政部门负责人),建立用章登记制度(记录用章时间、用途、经办人);
若印章遗失,需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,登报声明作废,并重新办理备案刻制手续,避免他人冒用。
印章制作的核心原则
无论制作何种印章,需遵循三大核心原则,确保合法性和规范性:
法定备案优先:企业公章、政府事业单位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,必须先经公安部门备案,凭备案凭证在指定单位制作(《印章治安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)。
样式合规性:印章的尺寸、字体、图案(如五角星、)需严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,禁止擅自修改(如企业公章直径、政府公章的比例均有明确规定)。
防伪技术嵌入:正规印章需包含防伪特征(如备案编码、暗纹、材质防伪),避免伪造。
法律风险与注意事项
严禁非法制作
未备案私自制作公章、伪造政府 / 企业印章,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可处 10-15 日拘留及罚款;情节严重(如用于诈骗)将触犯《刑法》,面临刑事处罚。
避免超范围制作
刻章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备案样式(如扩大公章直径、修改企业名称),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;企业也不可要求刻章单位违规制作。
材料与质量把控
劣质材料(如易变形的塑料)可能导致印章模糊,影响文件效力,建议选择合规材质;
领取印章时需检查:文字是否清晰、编码是否完整、图案是否居中,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重制。
废弃印章处理
企业注销或印章损坏时,需将旧章交公安部门销毁或自行销毁并备案,避免流入市场被冒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