妥善保管,避免遗失或滥用
公章应指定专人保管(如行政部门负责人),建立用章登记制度(记录用章时间、用途、经办人);
若印章遗失,需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,登报声明作废,并重新办理备案刻制手续,避免他人冒用。
发现假章如何举报?
若发现伪造公章或使用假章,可直接向当地公安局治安支队报案,提供相关证据(如文件、印章样本),警方将依法查处。
此类印章法律效力较弱(或仅用于艺术创作),制作流程更灵活:
个人名章:无需备案,可自主选择材质(如牛角、玉石、木材)和样式(方形、圆形均可),文字通常为个人姓名,用于私人文件确认时建议搭配签名。
艺术印章(书画用):注重审美设计,可采用篆体、隶书等字体,雕刻风格多样(如阴刻、阳刻),需由专业篆刻师根据需求创作,无强制规格要求。
红胶印章:易盖好用、印迹清晰、适用于各类部门章:如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业务专用章、报关专用章等,由于材料具有热胀冷缩的特性而易产生误差,不适用于银行印鉴印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