误区 1:认为 “旧木料 = 无价值”
错:部分旧实木(如老房的榆木梁、旧柚木门)因 “质地更稳定”(经过多年自然干燥),反而比新实木更受木工坊青睐,回收价可能更高。
误区 2:忽视 “污染料的处理成本”
错:重度涂漆、霉变的木料,若自行处理(除漆、晾晒)成本高于回收收益,反而会亏损,此时应选择 “合规清运” 而非强行回收。
误区 3:所有木料都按 “吨” 计价
错:高价值的完整实木(如名贵硬木、成品木门)按 “吨” 计价会吃亏,应按 “立方”(1 立方 = 木材密度 × 重量,如松木密度 0.5 吨 / 立方,1 立方松木 = 0.5 吨,按立方计价更合理)或 “件” 计价。